Sunday, August 03, 2025

團結政府步入穩定期

        上週我在本欄提到我國的法律並沒有明文規定首相必須在不信任動議通過後下台。有網民提醒這句話有誤,我在查證後確認有誤,謹此向廣大讀者致歉。

        根據《聯邦憲法》,一旦議會通過對首相的不信任動議,那麼首相只有兩個選擇,即向最高元首建議解散議會,或者是提交內閣總辭。雖然最高元首有權決定是否解散議會,但是最高元首不能自行解散議會。

        如果最高元首不解散議會,那麼首相必須向統治者提交內閣總辭。我檢查了《雪蘭莪州憲法》,發現裡面也含有同樣的條款。

        在我國政治史上最近十多年是否曾經出現首相或州務大臣因議會通過對他的不信任動議而辭官?如果我沒有記錯,沒有。

        但是歷史上有許多類似情節的案件一直在發生。例如2009年霹靂州憲政危機、2014年雪州撤換州務大臣風波,以及2021年慕尤丁辭相風波。甚至發生在1966年的砂州首長寧幹(Stephen Kalong Ningkam)風波跟上面的幾乎一樣,唯一不同的是,他們都不是因為議會通過不信任動議而丟官。

        在這些案件中,原任州務大臣或首相辭職乃因為大多數議員以簽署法定宣誓書的方式不支持原任者。

        他們之中有者已經知道他們不掌握大多數議員的支持,但還是堅持不辭職,期望能多一天就多一天,引發憲法危機。最終導致統治者或最高元首必須執行憲法所賦予的條款,委任新的州務大臣、首長或首相。

        坦白說,如果有一位行政長官在議會眼巴巴開著不信任動議通過,他還會有臉皮賴死不走嗎?對我來說這將會是非常尷尬的場面。我相信也就是這個原因,失去支持的原任者到最後還是必須接受事實,乖乖地自動離開。

        上週726倒安華集會以出席人數不達標遭許多人調侃。國盟即在議會沒有人數,街頭集會也是一樣,短期之內無法推翻安華。

        安華在國會公佈第13個馬來西亞計劃,對於政府過去靠舉債度日,現在為了下一代開源節流,安華確實進行相當不錯的鋪陳。或許紛紛擾擾後,大家還是回歸現實。如果現在不做,以後做更痛。長痛不如短痛啊!

        在沙巴,沙陣和希盟正式聯手出戰來屆沙巴州州選。希望這樣的安排能夠穩住沙巴政壇。

        在國際事務上,安華成功促成泰柬兩國和談。突然美國國務卿盧比奧在社交媒體公開稱讚安華,大家開始期待美國會調低對大馬徵收的關稅。果然川普宣布再調低馬來西亞的對等關稅至19吧仙。雖然這比新加坡更高,但是至少和本區域其他國家一樣。馬來西亞在談判桌上也沒放棄什麼東西,只不過答應多買幾十架波音公司的客機,暫時擱下購買大陸C919客機。

        最近英國和加拿大領導人已經向以色列發出狠話:如果再不解決加沙人道危機,我們將考慮承認巴勒斯坦。這似乎在复核安華向國際社會發出的呼籲,即西方必須向以色列施壓解決加沙人道危機。

        此時安華和馬來西亞在國際社會的江湖地位,與三年前團結政府成立時相去太遠。

        依此趨勢,團結政府將逐漸步入穩定期。

劉永山

雪州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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