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报道,灵市政厅将会成立居民代表委员会(Residents Representation Committee,简称RRC),以聆听人民的心声。
《星报》大都会:
“市长莫哈末•罗斯兰•萨基曼表示,RRC的成立将会把居民的问题和建议直接传达给市议员。针对州政府发出指示给各地方政府成立RRC的建议,行动党重申我们的立场,即唯一能够解决地方政府欠缺透明度与良好施政的答案就是恢复地方议会选举。
“许多居民团体现在直接来找我,但是我有时候可能不在办公室来解决他们的问题,”罗斯兰这么说。
RRC被分成7个区域,每一个区域就是一个小组,并且必须每个月会面一次。
每一个市议员都会负责一个区域。
每个小组的主席将会从居民之中委任一名秘书和财政。委员会成员将会从适合的人选之中选出来。最高人数是35人。
每一个小组的委员会是要把社区的问题直接传达给适合的部门。
罗斯兰表示这项计划是在州政府的指示下进行的,以便能够让居民知道市政厅的发展计划,同时也方便政府获取居民的回应。”
只有通过票箱选出地方议员,地方议员才会向人民负责,如果要想人民负责,那么他们必须尽他们的本分,监督地方政府的日常行政,包括严厉监督地方政府使用公款,避免滥用公款。
马来西亚的地方政府的财政一直出现问题,导致长年累月缺乏充足的拨款来进行拨款。除非能够加强地方政府的监督,要不然这问题将一直存在。
在没有恢复地方议会选举之下,行动党特别关注到底RRC能够全面进行其所应该扮演的角色。另外,RRC只由7名市议员组成,与此同时,市政厅一共拥有24名市议员。
为什么24名市议员之中只有7名市议员参与RRC?为何其他17名市议员没有涉及其中?
到底是市政厅如何能够让纳税人相信由7人组成的RRC比24名市议员的团队更有效解决问题?
这是否反映市议员低劣的公信力,因为灵市政厅的市议员并不是每一个都是居住在八打灵再也?如果这些由各自政治主管委任的市议员都不是居住在当地,他们到底能够向纳税人做出什么贡献或表现?
废除地方议会选举已经为地方上的良好治理带来破坏,因为市议员本身无需再向人民征求委托。
明显地,我国正需要的是一项长期性的措施,以一劳永逸地解决大方政府长期缺乏良好施政的问题。RRC只不过是用来左修右补,粉饰橱窗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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