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August 24, 2009

拨款

民联议员拨款最近闹得沸沸扬扬。据说,反贪污委员会接到投报,指民联议员没有兑现承诺,把拨款交到人民的手上。本文搁下反贪污委员会不谈,只谈议员拨款。

其实,坊间许多人懂得向议员申请拨款,但对申请程序和条件猛然不知。因此,纳税人也必须了解议员申请拨款的程序。这样才能有效减少拨款被'干捞'。

每个州属都有选区选区拨款。在霹雳,州政府每年为每个州选区提供15万令吉的选区拨款。在槟城则是10万令吉。在雪兰莪州,每名州议员每年可以获得50万令吉的选区拨款,数目一度媲美国会议员拨款。可以说,每一个州属(不管是民联执政还是国阵执政)都依据各个能力提供数目大小不一的选区拨款。

选区拨款的政治意味非常浓厚。在现实环境中,在野党议员不能享有选区拨款的特权,选区拨款可说是执政党议员的特权,即使是在民联执政的州属。唯一不同的是,除非联邦政府能一视同仁提供拨款给民联国会议员,那么民联执政的州属也会提供选区拨款给在野党(国阵)的州议员。

在雪州,选区拨款由土地局副县长(Assisting District Officer – ADO)保管。州议员必须向土地局提出书面申请,同时填上表格以及其他文件。州议员拨款可分为三大用途。第一、直接拨款;第二、亲民活动以及第三、小型基本建设工程(顶额2万令吉)。议员若要协助穷苦人士、神庙、社团、会馆、学校,可以通过这个项目拨出数目不超过2500令吉给各有关的受惠团体,总而言之这笔钱必须直接交到人民的手上。雪州土地局一般接获议员的申请之后就可以在大约两个礼拜后获得支票。

议员也可以举办运用选区拨款主办亲民活动如警民对话、大扫除、门户开放活动等等,顶额是1万令吉。条件是议员本身必须亲自出席活动,不然一律不能批准。议员要申领这笔拨款必须先行支付活动开销,然后必须向土地局依据申领项目一一附上收据和照片申请拨款。由于议员每周必须出席许多类似的活动,因此土地局偶尔允许议员先行申领这笔拨款,然后附上收据和照片。

至于小型工程,土地局大多只是允许议员为了弥补地方政府的不足之处而让议员动用每个工程不超过2万令吉的拨款来进行维修工作。议员大多使用这笔钱进行道路、沟渠、围墙、公园、街灯修补等等小型工程,而且必须确保不会和地方政府、公共工程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的工程或项目重叠。工程必须交由符合政府资格的F级承包商负责。

由于这是联邦政府的指令,因此民联州政府目前暂时不能委任不受承认的非土著承包商,惟议员有责任监督工程的进展,确保不会偷工减料。由于是小型工程,因此针对一些公众人士不能强求议员处理复杂和涉及更大款项的工程。竣工后,土地局的技术人员和承包商将会实地检查每一项工程所申领的拨款,同时必须获得州议员的核准,附上照片才能完成整个申领的程序。时间一般可花上好几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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