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12, 2025

公賬會、監察專員和政府開支監督委員會的分別


        上週五,首相兼財長安華將會在國會下議院提呈《2026年聯邦政府財政預算案》草案。這筆總值4192億令吉的財政預算案,比2025年的財政預算案還要少18億令吉,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就是為了降低我國財政赤子。

        行政單位要努力降低我國的財政赤字,不外為了改善我國的國際評估,製造一個更親商的投資環境。我的看法是,要做好這點,安華除了依靠底下要有一批忠誠清廉實幹的公務員之外,國會也必須能夠扮演有效的制衡角色,確保明年執行這份財政預算的公務員能夠把錢花在刀口上。在這方面,國會公賬會扮演重要角色。

        我在巴貝多出席第68屆英聯邦國會協會常年大會(CPC),會上我參與的其中一個工作會議就是關於公共賬目委員會,簡稱公賬會(PAC)的運作。

        公賬會可說是英聯邦國家議會的一大特點,也是幾乎每一個英聯邦國家議會必定會設立的委員會。在馬來西亞國會和各州州議會,公賬會最重要的功能就是定期開會檢討總稽查司針對聯邦政府和各州州政府機構或官聯公司等所進行的稽查報告。

        其中一位來自馬來西亞的代表認為公賬會已經淪為攻擊政府的武器。他認為應該效仿瑞典成立監察專員,也就是所謂的Ombudsman,並提到他的州屬在2023年年尾在議會也通過同樣的監察專員,並且在2024年委任了監察專員。

        其實公賬會和監察專員兩者的功能大不相同,不能相提並論,更不能說兩者孰優孰劣。

        公賬會主要針對政府的各項開銷。它至少還是隸屬議會,由朝野議員共同組成,每次議會都可以向州議會定期提交報告,供議會朝野議員辯論。

        在許多國家、包括雪州和國會,公賬會還是由在野黨領袖當任主席。雖然有人批評在野黨主席可能會利用公賬會來攻擊政府,可是難道這不就是議會制衡功能最難能可貴的地方嗎?

        行政單位不需要擔心在野黨領袖出任公賬會主席會後會胡亂地攻擊政府胡亂使用公帑,畢竟公賬會的成立也必須根據議會朝野政黨人數對比來委任人事。執政黨在議會肯定還是佔據大多數,這表示公賬會的人數還是以執政黨議員人數為多。跟何況公賬會主要的功能就是每年定期檢討總稽查司報告。

        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公賬會還是認為有必須要針對行政單位進行調查問話,這表示這個行政單位確實出現問題了。

        監察專員更多時候是針對民間投訴進行調查。目前只有一個州屬擁有本身的《監察專員法令》。但是如果我們檢視該州現行的《監察專員法令》,不難發現其行政架構、人事委任、負責對象,都是隸屬行政單位、甚至連報告也必須先提交給部長,然後才由部長提交給議會。

        公賬會所調查的主要針對已經發生的公共開銷,例如政府把錢花在一個白象項目。這個項目已經發生了,公賬會和總稽查司就是針對這個項目進行調查。可是我們會問,過去的就已經過去了,那麼針對正在進行的公共開支,我們有什麼辦法?

        這個就回到許多成熟議會最夯的另一個議會:政府開支監督委員會(Budget Oversight Select Committee)。我在今年二月受邀出席巴基斯丹旁遮普州立法議會所主辦的亞洲英聯辦議會會議時,就得知該州也成立類似的議會來監督州政府每年的開銷是否到位。例如,政府每年編列一百萬來鋪設道路,那麼政府可能每兩三個月都必須告訴這個委員會到底錢花在哪裡?花了多少?如果政府到了第三季都還花不到一半,這表示政府的編列出現問題,明年的預算案必須調整。

        就是這一層層的監督,再加上行政單位的內部監督,我們才能確保公帑不會遭官員濫用,畢竟魔鬼往往就是藏在細節裡面。如果政府每一份草案和預算案都能夠在議會開會前兩三個月提交給議會相關委員會進行審核,這將拉抬議會監督制衡的角色,也能夠保護確保人民的血汗錢。這個過程雖然看起來似乎很多官僚程序,但是如果因為這點沒做好丟失數以億計算的公帑,我還是認為麻煩一點也無妨。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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