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華民國台灣發生毒油案件,事關台灣著名食油供應商——中聯油脂股份有限公司所生產的的大豆沙拉油被驗出一級致癌物“苯駢芘(BaP)”超標,被發現時已有2600公噸的超標食油流入市場。
苯駢芘也是有機物質在高溫處理後因不完全燃燒所產生。我們常說,燒烤食物如Barbeque、沙爹或瓦煲雞飯裡面的飯焦不宜多吃,因為會致癌。其實更正確的說法是,由於食物都是有機物質,在高溫燒烤下會出現不完整燃燒的情況而產生苯駢芘。苯駢芘進入人體后會對人體細胞造成基因變化,導致癌症。
由於國際癌症研究機構已經把苯駢芘列為致癌物,因此各國議會所通過的《食品法》或《食品安全法》都有嚴格的殘留限量。中華民國台灣使用和歐盟一樣的標準,即每公斤食油不能超過2.0微克的BaP。中華人民共和國則是每公斤10微克。
這起事件不禁讓人想起發生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回鍋油(在大陸稱“地溝油”)事件。在該國於2000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前後,大陸媒體相對自由,出現零星報導餐飲業涉嫌重新回收回鍋油的現象,但是當時執法主要局限於區域性的小作坊。
在2010年,武漢工業學院教授何東平公開透露,該國每年可能有高達300萬噸回鍋油流回餐桌,相當於全國食用油消費量的近十分之一,因此震驚社會。翌年,該國公安部部署行動成功打破回鍋油黑心產業鏈,甚至查獲利用劣質屠宰場廢棄動物油脂製造黑心食油的案例。
大陸和台灣的經驗應該可以很好的提醒馬來西亞棕油業者,必須時刻加强和提升食物安全意識。令人震驚的是,由於台灣當局加強檢測,在邊境檢驗發現部分從馬來西亞進口的棕油含有超標致癌物PAHs(Polycyclic Aromatic Hydrocarbons,中文稱“多環芳香烴”)。
雖然此次涉案的棕油量只有20公噸,但是其影響非同小可,甚至會引起連鎖效應,影響馬來西亞出口到全世界各地的棕油口碑。雖然這事件在國内暫時沒有對政府造成輿論壓力,但是來自巫統的種植與原產業部長拿督斯里諾萊莉應該在第一時間針對此事出來説明,甚至承諾配合台灣當局追查到底涉案的棕油來自馬來西亞的哪一個供應商,以及針對這個供應商進行更詳細的調查。
雖然網絡新聞並沒有解釋到底是哪一類的致癌物超標,台灣媒體也沒有報導中聯油所使用的大豆油是從哪一個國家入口,但是BaP是PAHs中的一種致癌物。棕油在高溫精煉過程中也容易產生PAHs,若製程控管不佳,就可能造成致癌物含量上升。
馬來西亞是全球最大棕櫚油出口國之一。雖然我們擁有本身的可持續性棕油生產標準(MSPO),但是也經常面對競爭對手,即生產大豆油國家的抹黑。從已故林敬益醫生到後來的郭素沁,我國政府經長年累月據理力爭下,我國的棕油開始在國際食油市場站穩一席之地。
最近我拜訪烏克蘭駐馬來西亞大使館,大使閣下告訴我,在歐洲市場,馬來西亞生產的棕油有一種穩定特質,在歐洲人的餐飲食譜中,暫時還沒找到像棕油一樣穩定的替代品。
他甚至說,該國生產的太陽花籽油一般需要和馬來西亞的棕油在一起調和(Blended)才能達到最佳的飲食效果。馬來西亞超市上售賣的太陽花籽油,大部分都是從烏克蘭進口,然後再和本地棕油調配,加强穩定特質才上架到馬來西亞本地市場。
我原本以爲,一旦台灣方面查證進口的大豆或大豆油出現致癌物超標情況,這會是我國棕油的大好機會。無奈此時連我國出口到台灣的棕油也遭當局檢測發現含有超標致癌物。
我認爲,諾萊莉應該針對這起個案下令部門嚴厲調查。我們不能天真地以爲每一位業者都會循規蹈矩下游業者們有可能爲了降低成本而在生產過程中降低標準,或忽略設備更新,導致致癌物增加。
此外,諾萊莉可以要求部門檢討現有的法律和作業流程。與其等別人抽樣檢查我國的棕油,我們也應該針對出口棕油進行更嚴格和更頻繁的抽樣檢查,畢竟依賴文件審查與碎片式抽樣檢驗確實難以掌握出口棕油的品質。
台灣毒油和中國大陸地溝油事件對我們來説是重重的警鐘。它們提醒我們,政府的責任不僅確保糧食供應安全(food security),同時更不能忽略的是食物安全(food safety)。當政府監管不足、業者自律不夠、消費者將會是最後的受害者,食安危機也會一再重演。大馬的棕油值得萬金重,也值得政府多花點心思來維護。
劉永山
雪蘭莪州立法議會議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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