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2, 2005

通过2005年伊斯兰家庭法令(联邦直辖区)修正草案-对行政权干预立法权表示失望。


16名女性上议院今日必须在内阁和部长的压力之下,被迫通过2005年伊斯兰家庭法令(联邦直辖区)的修正草案。这是令人失望的事件。

首相署部长,拿督纳兹理在今日的《新海峡时报》页19表示:

“本人使用的字眼是’指示’,而不是’劝告’。如果我使用’劝告’,这些上议员可以选择不通过这项草案,但是如果你是受指示的,那么你一定要通过这草案。”

虽然纳兹理表示“上议员的不满声音将会被研究”,但是社青团对于纳兹理的压制性言论即“不管上议员赞同与否,他们必须通过这项草案”而感到不满。纳兹理的言论已经侵犯三权分立的原则,即行政权在法案的通过时干预司法权。纳兹理甚至恫言将会动用党鞭以确保国阵的19名女性上议员通过该草案。

内阁应该考虑各妇女团体对这项草案的忧虑和看法。尤以甚之,国会议员,不管是上议员还是下议员应该依据他们 的看法和意愿投下他们良心一票,而不是盲目的依据党的指示投票。

正如今日《星报》页10的报道,有关法案的多项条文是非常具争议性的。政府应该让上下议员拥有充分的时间辩论和详细研究这项如此具争议性的法案。

有鉴于此,政府应收回有关草案,并成立一个国会遴选委员会以重新检讨该草案具争议性的内容。

刘永山(200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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