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February 14, 2007

大道起价—内阁需今天需决定公开合约

我昨天收到工程部长拿督斯里三美威鲁的一封公函。这封公函是部长针对我在2007年1月18日连同雪州行动党主席欧阳捍华以及副主席陈福财前往部长办公室所提交的一份网络抗议联署声明(联署签名的驾车人士迄今已经达致16,455名),以抗议政府决定在2007年1月1日开始,调高巴生谷河流域5条高速公路的过路费。

三美在他这封志期2007年2月9日的公函中简略地指出,政府必须准遵守相关合约下的种种规定,因此这5条高速公路的过路费的上涨是无可避免的。

雪州行动党认为部长的答复并没有解决当下驾车人士所面对的问题,即为何政府会和私营公司签下如此不公平的私营化合约,以及为何政府不仅迟迟没有公开和私营大道公司所签署的私营化合约,同时三美也在更早之前以坚决的语气,在官方机密法令下采取行动对付揭发白沙罗—蒲种高速公路私营化合约的四名反对党人士(回教党的哈达南里医生、公正党的蔡添强、丹斯里卡里依布拉欣以及民主行动党的刘天球)?

三美威鲁前天突然大发慈悲的说,他准备寻求内阁批准,将大道合约内容解禁;但在仅仅10天前,他却要4名反对党领袖付出代价。

究竟三美威鲁是倡议开明、负责任、透明化及资讯自由风气的拥护者;或是维护政府机密,企图透过官方机密法令来保护贪污及滥权的捍卫者?

迄今,我们尚未知晓到底三美会否在内阁争取把所有大道的合约列为非官方机密,进而公开合约的内容。今天的内阁会议相信自有分晓。

我们要提醒三美的是,他不能持有双重标准,即一方面要将揭发具有偏差内容合约者被起诉及被判坐牢,声称要保护2600万国人的利益;另一方面却视若无睹地将同样的合约内容透露予资产分析员、评估机构、债券持有人及投资人士,以炒高有关特许公司的股票、债券及凭单。

三美於去年9月在国会揭露,政府至今已赔偿20间大道公司385亿令吉。国内首条收费大道是坐落在雪州巴生的Shapadu大道,它於1984年开始收费,接着是1988年通车的南北大道。在这385亿令吉赔款当中,其中有17.6亿令吉是现款,其馀的是税务豁免。

国人必需知道的是,这385亿令吉赔款尚未包括20家大道公司所鸠收的过路费。如果这笔过路费也一并加入,那么其总数将会是一个天文数字。其实,政府所付出的385亿令吉赔偿金其实已经足以支付大道建筑成本,而且这还未把数以百亿令吉计过路费计算在内。

首相拿督斯里阿都拉无法透明与负责任地交待,即为何政府付出的48.64亿令吉赔偿金会比巴生谷5条大道的41.25亿令吉建筑成本高出7.79亿令吉。这点已经让人民大为失望。更何况的是,48.64亿令吉的赔偿金尚不包括有关大道公司向公众直接鸠收的过路费,它是有关公司赚取的额外利润。

这种形同“光天化日之下在大道抢劫”做法已引起公愤,因为政府把使用者、消费人及百姓的利益出卖给大财团。私营化本来应带来经济效益及降低政府的财政负担。然而,在大道私营化上,政府却必须不断地付出比兴建成本更高的代价。

针对对政府最近接二连三针对私营大道过路费高涨一事所面对的种种指责和质问,我们强烈呼吁政府在今天的周三内阁会议作出一项完整详细的交代。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