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November 12, 2005

国际回教大学应该展示真正的马来西亚精神

针对一名国际回教大学华裔毕业生通过国会反对党领袖揭发该大学强制性要求所有非穆斯林女毕业生在出席毕业典礼上台领取毕业状是必须佩戴头巾。

该名法律系毕业生符月瑾昨日通过国会反对党领袖林吉祥和华都牙也区国会议员冯宝君的协助下在国会召开记者招待会,正式对该大学这项不合理的条规表示不满。

以下是符月瑾的文告:

国际回教大学应该展示真正的马来西亚精神

针对国际回教大学要求非穆斯林学生,尤其在出席毕业典礼时佩戴头巾,内阁周三的决定并没有得到报章清楚的报道,因此在大马社会引发不必要的混淆。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昨天的《新海峡时报》引述一些部长的谈话,即内阁已经达致一项共识,即学生们不管其宗教信仰,是不应该被强制行地佩戴头巾。该报章引述一名部长的谈话,表示内阁赞成在毕业典礼佩戴头巾应只是一项选择。这则报道却与《星报》的报道大相径庭,因为高教部部长沙菲益沙礼博士在其内阁会议后指出国际回教大学要求毕业生在毕业典礼时佩戴头巾是所有女毕业生的正式服装。沙菲益沙礼博士也指出穆斯林学生无需佩戴tudung litup(一种完全把头部遮盖的头巾),而只需佩戴一般头巾。同样的报道也出现在《马来邮报》、《每日新闻》以及《星洲日报》,即头巾在毕业典礼时是女毕业生(不管是穆斯林还是非穆斯林)的官方服装之一。南洋商报则引述沙菲益沙礼博士的谈话,指穆斯林毕业生无需在毕业典礼时佩戴头巾。

我们不知道到底内阁在周三的会议里作出什么决定。有鉴于此事的重要性,这种状况是非常令人遗憾的。

强制性要求非穆斯林学生佩戴头巾对她们的宗教、习俗和文化来说来说是极之敏感的事。尤其是当佩戴头巾是大马穆斯林女性的服装象征,因此强制要求非穆斯林佩戴头巾无异于把伊斯兰元素强加在非穆斯林的身上。如此不合情理的做法对促进一个多元社会的和谐与容忍来说是百害无一利。

以我本人的经验来说,我在第一年和第二年的大学生涯时必须佩戴象样的头巾,在尔后的两年学涯中,我佩戴的是一般的头巾。如此的改变是因为非穆斯林学生在校园需强制性佩戴头巾一事在国会被提起。

然而,在今年8月举行的毕业典礼,我没有其他选择。校方为所有非穆斯林女毕业生提供一件头巾。如果没有佩戴这头巾,那么该名学生将不允许步入礼堂接获毕业证书。由于拒绝从令,我错过我的毕业典礼。

根据国际回教大学校长,拿督莫哈末卡玛哈山博士的谈话,强制非穆斯林女生佩戴头巾“对宗教和该大学来说是一种尊敬”。令人悲哀的是,该教授如此说法与其展示一种互相尊重的精神,其实他是要求得到别人的尊重。只要我们的穿着端庄,并且互相尊重大家的敏感度(这也是所有在国际回教大学的非穆斯林学生),我们不能因为没有佩戴头巾而被说成是“不尊重”其他人。其实,国际回教大学作为一个公立大学应该依循伊斯兰的真正教义,即展示其开放性和包容性,进而对校内少数的非穆斯林学生的感受保持敏感。


我们可以看见在剑桥大学的例子中,当一名毕业生上台领取毕业证书时, 他/她可以要求校方免除念读基督教讼词。这种要求并没有被视为对该大学的不敬,而大学也不会因为不同信仰的毕业生作出如此要求而觉得不获尊敬。

我真诚希望国际回教大学能够重新检视这项不合情理的规则,并且把强制性要求女毕业生在毕业典礼和校园内佩戴头巾改为选择性,尤其是针对非穆斯林。这样才能协助打造真正的马来西亚精神,即马来西亚是一个多元宗教、文化和族群的多元社会。

符月瑾
2005年11月11日
吉隆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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