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November 02, 2005

投诉八打灵再也市议会无法保护纳税人的利益。

我在今天早上前往布城首相署公共投诉局,以针对八打灵再也市议会无法保护纳税人的利益而正式向该局投诉灵市再也市议会。以下是我的投诉信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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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城联邦政府行政中心
首相署公共投诉局总监 2005年11月2日

总监先生,

无法保护纳税人而针对八打灵再也市议会作正式投诉。

我们作为一群八打灵再也市议会的纳税人,谨此向公共投诉局投诉八打灵再也市议会,因为八打灵再也市议会无法确保其属下的官员和市议员在规划某一个地方的发展时遵守现有的条规和法令。

在上周一,莎亚南高等法院法官拿督阿利查图·凯尔·奥斯曼在一件由灵市Taman Desaria一群86名居民所发起的案件中判决八打灵再也市议会败诉,并且指示灵市市议会必须赔偿居民的损失。法官是判决灵市市议会给予Menteri Properties私人有限公司在一块(供国能兴建转驳站及一间母语学校)的保留地上兴建两幢廉价组屋及摊位的发展指示为不合法。

法官的判决重点是:

一、八打灵再也市政局(MPPJ)在没有召开反对听证会下给予规划批准是不合法的,过后的听证会并不能使它合法化。
二、听证会不应是应景的官式礼仪,而是一个真正让受影响的居民有机会表达他们心声的平台。
三、即雪州经济行动理事会是一个附属于州政府的委员会,因此它没有权力发出任何豁免城乡策划法令约束的指示。
四、MPPJ被令作出赔偿,而赔偿金将由第2答辩人的 Menteri Properties分担。赔偿金额将在较后时估计。

我们身为灵市市议会的纳税人非常关心此事,因为我们认为灵市市议会所必须作出的赔偿不应该由我们这些无辜的纳税人去承担,而应该由那些负责策划和批准这个发展计划的官员和市议员去负责。

在英文《太阳报》撰写专栏的R·Nadeswaran在其2005年10月25日的专栏中报道指出当时在会议上负责通过这项计划的包括当时主持会议的市议会主席Datuk Abdul Karim Munisar以及其他5名市议员,即Dr Wong Chee Yong、Yusoff Hanif、N. Krishnan、Nor Azman Mohd Nor以及Fauziah Mohd Shani。一起出席该会议的还包括灵市市议会所法律官员Abdul Mutalib Abdul Ali以及城市规划总监Sharpiah Marhaini Syed Ali。


我们认为以上的官员和市议员应该负上最大的责任,因为就是他们的失误导致市议会被莎亚南高庭判为败诉,而且被迫作出赔偿。这项赔偿不应由无辜的灵市市议会纳税人来承担,而应该由这些失误的官员和市议员来承担。

这起事件也是另外一个地方议员在履行任务时失责与疏忽的最佳例子。这是因为他们本身并不受人民的委托,而是通过走后门的方式进入地方议会。

针对此事,首相署部长拿督斯理慕斯达化在2005年10月26日在下议院的一项回答中建议灵市市议会的纳税人向公共投诉局投诉,并答应将会亲自处理这项问题。

因此,我们希望公共投诉局能够针对此事进行调查,并指示有关方面采取行动对付任何任何被发现失责和疏忽的市议会官员和市议员。

我们谨此希望您方能尽速调查此事。谢谢。


刘永山 谨启
八打灵再也火箭行动队主席
兼雪州行动党宣传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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