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非土著若要参与国油公司的“供应商发展计划”,其中一项条件就是这家公司至少70%股权必须由土著持有,而且公司管理层必须多数是土著。
上市公司要有30巴仙的股权保留给土著,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事实。但是,为何国油能够获得‘优惠’,把这个巴仙率推高至70巴仙?
而且公司的管理层必须有土著控制?
难道这不是分裂国民的企图吗?
难道这不是歧视非土著吗?
难道许多非土著驾车人士不愿意光顾国油油站,只因为国油的政策对非土著不友善。
非土著要成为国油供应商
条件∶土著股权70%
updated:2007-11-13 20:32:55 MYT
(吉隆坡讯)首相署副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表示,非土著若要参与国油公司的“供应商发展计划”,公司至少70%股权必须由土著持有,而且公司管理层必须多数是土著。
阿都拉曼周二(13日)在下议院回答马华亚罗士打区议员曹智雄的提问时表示,这项计划全权开放给土著公司,而且有关公司必须要拥有特定的条件。
他说,除了上述条件,另外一种情况就是供应商本身必须持有至少51%股权,本身是公司持有人及业者,缴足资本最少10万令吉且在1965年公司法令下注册,同时必须自己另外准备至少20%计划最初投资时的金额。
他表示,这项计划是在1993年开始,主要是为了协助与引导企业家,成为国油在其他领域的产品或服务供应商。
(星洲日报?200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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