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行动党雪州主席欧阳捍华和马华副总会长蔡细历进行有关华教课题的辩论。蔡细历本人一直没有答应参与辩论,可是却在马华党员及文宣局人员之间却引起许多回响。
甘德政在其周日时潮专栏《大事小谈》一则题为“行动党的挑战辩论文化”中‘大谈’行动党的辩论文化。
作为其中当时欧阳捍华委派负责和蔡细历方面接洽的负责人士,我因此有必要针对甘文其中要点做出回应。
甘德政在文章中例举台湾学者郑自隆教授的5项辩论因素,即(1)辩论利于挑战者,不利于连任者;(2)辩论利于在野党,不利于执政党;(3)辩论利于事前民调声望低者,不利于民调声望高者;(4)辩论利于个人特质优良者,不利于个人特质差者;(5)辩论利于选民认为“他会输”者,不利于选民认为“他会赢”者。
这里要提及的是,台湾学者郑自隆教授所引用的5项辩论因素乃从台湾选举经验中所获得的5项因素。台湾的选举经验与马来西亚的政治选举现实环境固然不一样。既然不一样就不能随意引用。
纵观这5项因素可以得出的简单结论就是:辩论如果沦为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无利的辩论,那么参与辩论的一方,尤其是位处不利的一方便可以从这5个因素之中衡量参与辩论的得失。
我是在2007 年 6月 11 日代表欧阳捍华,正式致函予蔡细历,其中内容干君不能不读:
“2. 承蒙雪州行动党主席欧阳捍华的委托,本人将代表雪州行动党跟马华公会敲定这场辩论会的一切细节,包括辩题、双方阵容、辩论形式、范畴、辩论规矩、时间、地点等详情。根据我方的初步意愿,我方建议有关辩论应订在董教总举行,辩题为〈我国华教是否获得公平待遇?〉”
我也在公函中进一步提出:
“4. 有鉴于此,本人谨代表雪州行动党正式发函邀请您在近日内委派代表,与我方进一步敲定有关辩论会的所有细节。”
这里明显看出这场辩论并不是一场不公平的辩论,至少蔡细历以及马华公会的幕僚可以针对这场辩论会的一切细节,包括辩题、双方阵容、辩论形式、范畴、辩论规矩、时间、地点等详情尚有许多商讨的余地。
我更在公函中希望蔡细历能够委派代表,与我方接洽以进一步敲定辩论详情。
如果这是一场对蔡细历,或者是对整个马华公会不利的辩论,这点很难说得过去。既然双方都还没有针对辩论的主要细节(特别是辩题)做出决定。蔡细历方面更没有委派任何人士前来接洽讨论,甘君实不应该一口咬定这场辩论必定对蔡细历不利。
在这里,我要澄清的是,当初我方建议的辩论形势可以是单挑,也可以是组队对辩。如果是组队对辩,则要看双方阵容如何。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赞成组队对辩,而如果蔡细历委派他人上阵,我方并无不赞成。
马接补选的擂台辩论与此次辩论不同的是,在马接补选时,双方阵营针对辩题出现意见相左。但是在这方面,我方甚至退一步,即愿意和蔡细历进一步商讨辩题,以期能够在辩题上能够得到双方认同。
就这一点,这场辩论的性质肯定是一场公平的辩论,意即谁也不能占谁的便宜。至于蔡细历的建议,即辩论以三语来进行,这点我方有始至终并无反对。
更何况,我们致函蔡细历,乃是根据他在2007年6月9日的谈话,即他欣然接受与行动党领袖辩论关于我国华教的问题。我们是有鉴于此,才准备跟蔡细历商讨及敲定进一步的辩论细节。
因此甘君不应该以这5大因素来掩盖辩论的真谛。如果辩论不能解决问题,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举行大选,通过票箱选出我们的人民代议士?为什么我们要设立国会、州议会和市议会议论家事、国事、天下事?为何我们的国会议员每年必须辩论元首御辞?甘君夸口表示‘辩论不具生产性’,难道他看不到唇枪舌剑、刀光剑影背后所隐藏的智慧交锋?辩论,不只是是行动党的文化,也应该是其他政党的文化,更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之一。
甘德政在其周日时潮专栏《大事小谈》一则题为“行动党的挑战辩论文化”中‘大谈’行动党的辩论文化。
作为其中当时欧阳捍华委派负责和蔡细历方面接洽的负责人士,我因此有必要针对甘文其中要点做出回应。
甘德政在文章中例举台湾学者郑自隆教授的5项辩论因素,即(1)辩论利于挑战者,不利于连任者;(2)辩论利于在野党,不利于执政党;(3)辩论利于事前民调声望低者,不利于民调声望高者;(4)辩论利于个人特质优良者,不利于个人特质差者;(5)辩论利于选民认为“他会输”者,不利于选民认为“他会赢”者。
这里要提及的是,台湾学者郑自隆教授所引用的5项辩论因素乃从台湾选举经验中所获得的5项因素。台湾的选举经验与马来西亚的政治选举现实环境固然不一样。既然不一样就不能随意引用。
纵观这5项因素可以得出的简单结论就是:辩论如果沦为对一方有利,对另一方无利的辩论,那么参与辩论的一方,尤其是位处不利的一方便可以从这5个因素之中衡量参与辩论的得失。
我是在2007 年 6月 11 日代表欧阳捍华,正式致函予蔡细历,其中内容干君不能不读:
“2. 承蒙雪州行动党主席欧阳捍华的委托,本人将代表雪州行动党跟马华公会敲定这场辩论会的一切细节,包括辩题、双方阵容、辩论形式、范畴、辩论规矩、时间、地点等详情。根据我方的初步意愿,我方建议有关辩论应订在董教总举行,辩题为〈我国华教是否获得公平待遇?〉”
我也在公函中进一步提出:
“4. 有鉴于此,本人谨代表雪州行动党正式发函邀请您在近日内委派代表,与我方进一步敲定有关辩论会的所有细节。”
这里明显看出这场辩论并不是一场不公平的辩论,至少蔡细历以及马华公会的幕僚可以针对这场辩论会的一切细节,包括辩题、双方阵容、辩论形式、范畴、辩论规矩、时间、地点等详情尚有许多商讨的余地。
我更在公函中希望蔡细历能够委派代表,与我方接洽以进一步敲定辩论详情。
如果这是一场对蔡细历,或者是对整个马华公会不利的辩论,这点很难说得过去。既然双方都还没有针对辩论的主要细节(特别是辩题)做出决定。蔡细历方面更没有委派任何人士前来接洽讨论,甘君实不应该一口咬定这场辩论必定对蔡细历不利。
在这里,我要澄清的是,当初我方建议的辩论形势可以是单挑,也可以是组队对辩。如果是组队对辩,则要看双方阵容如何。也就是说,如果双方赞成组队对辩,而如果蔡细历委派他人上阵,我方并无不赞成。
马接补选的擂台辩论与此次辩论不同的是,在马接补选时,双方阵营针对辩题出现意见相左。但是在这方面,我方甚至退一步,即愿意和蔡细历进一步商讨辩题,以期能够在辩题上能够得到双方认同。
就这一点,这场辩论的性质肯定是一场公平的辩论,意即谁也不能占谁的便宜。至于蔡细历的建议,即辩论以三语来进行,这点我方有始至终并无反对。
更何况,我们致函蔡细历,乃是根据他在2007年6月9日的谈话,即他欣然接受与行动党领袖辩论关于我国华教的问题。我们是有鉴于此,才准备跟蔡细历商讨及敲定进一步的辩论细节。
因此甘君不应该以这5大因素来掩盖辩论的真谛。如果辩论不能解决问题,那么为什么我们要举行大选,通过票箱选出我们的人民代议士?为什么我们要设立国会、州议会和市议会议论家事、国事、天下事?为何我们的国会议员每年必须辩论元首御辞?甘君夸口表示‘辩论不具生产性’,难道他看不到唇枪舌剑、刀光剑影背后所隐藏的智慧交锋?辩论,不只是是行动党的文化,也应该是其他政党的文化,更是我国的政治文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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