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成材在文告中如此指出:
“教育部于2007年7月11日在上议院书面回答李成材有关教育部在第9大马计划给予各源流小学的拨款数据,其中包括拨给国小,华小,淡小及人民宗教学校的款项。书面回答中,第9大马计划下,2006-2007年两年内华小得到行政拨款22亿7千万、国小98亿9千万、淡小9亿2千3百万、人民宗教学校2亿3千8百万。第9大马计划为5年计划,行政费会通常会逐年上升。保守计算每年行政费保留,以5年的大马计划,则华小得到行政拨款56亿7千5百万、国小247亿2千5百万、淡小23亿750万、人民宗教学校5亿9千5百万。简单来说,这15.5巴仙的拨款(58亿9千695万令吉)是把华小行政及发展拨款的预计总和,其中华小的预计行政拨款占预计总行政拨款的17.0巴仙(也就是总数333亿250万令吉中的56亿7千500万令吉),而华小的预计发展拨款占预计总发展拨款的4.8巴仙(也就是总数46亿2千918万令吉中的2亿2千195万4000令吉)。
教育部在书面回答中也列出第9大马计划各源流小学的发展拨款数据。国小发展拨款43亿、华小1亿7千434万、淡小6千484万。回答中另有半津发展拨款1亿。在教育部发展大蓝图第1期报告中,教育部已拨出0.3757亿, 华小占47.6%。
余者给半津淡小、半津教会国小、半津国中及半津人民宗教学校。若以已拨出的巴仙率拨剩余的0.6243亿,则华小在1亿拨款中得4千761万。
教育部在第9大马计划各源流小学拨款,包括行政及发展拨款,华小的拨款为58亿9千695万,占15.5%。”
李成材故意把行政拨款也扯进来是没有意思的。行政拨款主要是政府发给教师、校长、校工、学校行政人员薪金的拨款。由于教师、校长、校工、学校行政人员都是政府培训及委任,他们同时也是公务员,因此政府固然必须负担他们的薪金。
然而,真正让华小受惠的是发展拨款,因为政府如果要为学校添购教育器材、扩建校舍、迁校、增建华小,那么所需要用到的费用都是从发展拨款得来的。
我们不能够明白的是,在总数58亿9千695万令吉的拨款之中,华小的行政拨款就已经占了一大部分(也就是56亿7千500万令吉),发展拨款只有区区2亿2千195万4000令吉。而这2亿2千195万4000令吉也只是占预计总发展拨款的4.8巴仙。
李成材是一名上议员,他应该知道政府的财政预算案往往分成行政与发展拨款,而行政拨款往往是取决于有关部门所聘用的公务员多寡来决定,真正能够让有关部门推行发展计划的是发展拨款。如果发展拨款增加,部门所能够推动的发展计划相对增加;如果发展拨款减少,发展计划自然会减少。
我很惊讶的是,这是每一名曾经辩论财政预算案的上下议员所必须掌握的常识。为何李成材却故意扭曲事实,然后推出结论华小获得15巴仙的拨款?李成材又如何能够说4.8巴仙发展拨款就是公平合理的待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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