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anuary 28, 2008

隆市民眾華小錢不夠用 水電費竟要家協付

如果是這樣,校園一年年擴大,開銷增加了,怎么辦!?沒有理由叫家長付這種錢。

我們的看法是,為何其他學校一分錢都不用給,我們華校卻要給這種錢,沒有理由的。 ——民眾華小董事廖熙鈿

《东方日报》
-28th Jan 2008

(吉隆坡27日訊)吉隆坡民眾華小拖欠逾2萬令吉水電與排污等行政費,家長卻受促負擔龐大費用,學校董事高呼華小撥款不足。

民眾華小董事廖熙鈿表示,該校上個月的電費1萬6000令吉、水費3000令吉、排污費2200令吉,學校總共欠2萬多令吉,民眾華小校長卻要求家教協會解決這筆錢。

他怒吼:「之前華小由政府接管后,學校的維修、開銷及所有教師的薪金,全由政府負擔,現在叫我們負擔,如家教協會開了這個先例,那華小不是不得了!?」

他對校長要求家長負擔該費用一事,感到不解及不滿,今日在15區發展華小工委會聯席會議結束后,向記者揭露此事。

董聯會今日召開15區發展華小工委會聯席會議,各委員達成協議,通過四項議案。

他說,家教協會要求校長向教育局申請增加撥款,惟校長并沒有去做申請,民眾華小校長給予的回應是「教育局給華小的撥款是固定的,不能夠增加」。

廖熙鈿語氣激動地說,「如果是這樣,校園一年年擴大,開銷增加了,怎么辦!?沒有理由叫家長付這種錢。我們的看法是,為何其他學校一分錢都不用給,我們華校卻要給這種錢,沒有理由的。」

他一再重申,家長不該承擔學校的開銷。他也希望報章華文報及華人政黨反思有關問題。

「為什么建校100萬令吉,需要我們自己付,為什么政府沒給這筆錢?難道我們不是國民嗎?包括現在開銷,維修費一個月兩萬令吉,對政府的教育撥款來說,根本是九牛一毛!為什么華校用的電費水費(政府)都不能夠給?」

廖熙鈿說,三年前該校的學生人數是2800名,目前學生人數已降低至2600名,由于擴建校園后增建廁所,加上有些課室使用冷氣,因此電費增加很多。

排污費劇增

他補充, 由于該校學生較多,因此排污費較高,以往都是千多令吉,但不知何故去年12月的排污費增至2200令吉。

當記者詢問是否政府應承擔所有學校費用時,他說:「本來就是這樣!政府應負責學校所有的維持費,不是只是給教師薪金。」

他透露,民眾華小一年前每個月的電費是約9000,水費是約1500令吉至1800令吉,排污費則是1100令吉至1200令吉。

「華小由政府接管時,我相信董總、華校、馬華一定有共識,沒理由華小維修費由家長繳付。」

他也希望能從法令中了解,到底誰該負責學校的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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