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讯)政府修改法令把法官的退休年龄从65岁提升一年至66岁是毫无意义之举。
古拉批评这项措施只带来象征式的意义,但却无法对大马的司法体制带来任何积极建设。
他质问:“与其把退休年龄提升至66岁,为何政府不把退休年龄提升五至十年?政府是否有诚意延长法官的服务年限?”
他是在辩论《1971年法官薪酬法令》修改草案时这么说。
他指出:“其中一个提升法庭的运作效率,即能够在最快的时间之内针对案件作出审判,就是提升法官的退休年龄至70或75岁。由于这些法官都是经验老到的法官,这能够促使法庭在迅速作出判决,无需豪费太多时间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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