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31, 2007

雪州先进州的最大耻辱

雪州行动党针对昨日下午发生在莎亚南的强行拆庙事件,导致14人被逮捕,1人昏迷不醒,过后另外4名律师,其中两名是行动党律师感到非常不满。我们也强力谴责警方的粗暴行为,尤其是昨晚在莎亚南警区总部外面,该警区主任更一度拒绝向我表明身份。

200名来自沙亚南市政厅、巴生市议会和首邦市议会的执法人员是在早上7点半左右,连同镇暴部队、警员、雪州水供公司职员、消拯局、国能员工等人员,动用神手、吊车以及大型罗里,拉大队浩浩荡荡前往强拆木屋。而一早就抵达的媒体却被禁止如内采访,无法了解拆屋真情。

即使国大党主席三美威鲁抵达现场,他也无法保住这座兴都庙,显示国阵政府的权利分享根本不值一信。

雪州秘书拿督南利也仅仅以法庭庭令作为解释,拒绝插手处理,反之允许莎亚南市政厅继续拆除这座兴都庙。这种毫无协商余地可言的处理方式并非是处理宗教课题的最佳方式。

雪州政府应该正视城市开拓者被发展商无情驱逐的问题,而不是一直以他们所居住的土地为私人土地为理由而拒绝提供合理赔偿、待遇或搬迁期限予他们,或者是因为发展商和城市开拓者无法达致协议而私自展开拆除行动。

如果案件尚在审讯过程之中,那么雪州政府更不应该允许各政府机关,包括地方政府、警察部队和镇暴队和发展商勾结铲除居民的木屋。

昨天在雪兰莪州莎亚南再次发生一宗地方政府强行拆除木屋的行动并非是第一次。

在今年3月6日,越两百名雪州沙亚南市议会、镇暴部队和警员昨日早上八时许前往莎亚南甘榜林巴再也,强行拆除该村第一期房屋的12户住家。数百名村民抵抗执法人员,捍卫家园。警民一度发生激烈肢体冲突。

虽然这群城市开拓者声嘶力竭地保卫自己的家园,可是仍抵挡不过执法人员的巨铲。该村第一期的12所房屋全数被市议会人员拆除,顽抗的34名村民和外援者也被警察逮返沙亚南第11区警局。

该村共分两期住宅,第一期住宅共有12户住家,第二期住宅则有274户住家。第一期木屋居民在首次斗争时打赢官司,不过后来林巴再也公司在今年2月9日到上诉庭上诉得直。

城市开拓者过后申请把案件带上联邦法院;联邦法院已经订在本月14日审理他们的上诉申请,想不到执法人员在距离聆审日仅仅八日的今日,即开动神手铲除他们的家园。

雪州政府和发展上应该了解,雪兰莪州大部分城市开拓者所聚居的地方都是私人土地,或者是政府转让给私人发展商的土地。

城市开拓者居住的木屋区并不能被归纳为“非法木屋区”,其中大部分是应1970年代联盟(现为国阵)政府的呼吁,从乡区搬迁到城市,共同发展国家。

政府提供土地、废矿湖、河边的荒地,让他们建筑自己的屋子。政府更承认了他们的存在,给予电源、水供。在这些乡村中,更有许多有国阵成员党的支部。他们是开拓该土地的人,为废矿湖填土、铲平土地、开荒,一切开荒的费用、承建屋子的开销都由他们承担,因此政府不能无理强制驱逐他们。基于他们的这些贡献,他们也不应该被视为无异于一般的非法木屋区居民。

可悲的是,私人发展商往往食言、毁约,赔偿不足甚至毫无赔偿、没有妥善安置城市开拓者等,导致这群居民如今被逼走出定居数十年的木屋区,幡然发现这个自己曾经开拓的城市,已无容身之地。

马来西亚政府在处理木屋区事件过程中,违反了政府本身签署的1992年人居议程宣言(Deklarasi Habitat Agenda),其中包括政府在发展木屋区时并没有寻求当地居民意见、政府不承认城市开拓者的拥有权、地契的转手并没有咨询开拓者、政府没有努力促成发展商与开拓者共同发展该地、未经城市开拓者同意、强硬驱逐开拓者、甚至摧毁他们的屋子。

雪州行动党认为雪州州务大臣难究其责。土地问题、地契问题、房屋问题、地方政府执法等问题都是州政府的权限,州政府绝对有责任提供良好舒适的居住环境给雪州的城市开拓者,更何况他们为雪州的工商业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

目前,全国至少有27个城市开拓者的木屋区被拆毁,其中一些在被拆毁的过程中,地方政府甚至出动了镇暴队、警察,逮捕捍卫木屋区的居民,还援引1969年紧急状态法令驱逐当地居民。

发展商所安排的廉价组屋环境危险,导致一些已经搬迁的城市开拓者重返旧居。在八打灵再也双溪威的百都里人民组屋,发展商在承建组屋时甚至没有为组屋的百叶窗安置铁枝。另外,新组屋的地点距离原居太远,导致常年在当地做工维持生计的居民,面对交通问题,再加上雪州的公共交通系统不发达,而且到处都是收费大道,导致他们生活在水深火热的状况之中。

这一切再再显示在缺乏充足的民主空间下,雪兰莪已经成为一个压迫地下人民生活的州属。州政府没有理由拒绝城市开拓者对合法房屋和土地拥有权的权利。雪州行动党屡次希望通过我们的唯一一名州议员在州议会里面多次提出低下阶层人民所面对的问题,但碍于国阵在雪州州议会长期一党独大,导致行动党无法通过雪州最高的立法机关为民伸张正义。

这是雪州先进州的最大耻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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