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October 10, 2007

大马反贪局vs香港廉政公署

反贪污局总监阿末赛益在庆祝反贪污局成立40周年的仪式上,说了一些令人侧目的话。

他说∶“我情愿反贪污局是一个令人尊敬的机构,而不是一个令人畏惧的机构。”

此话有理。

反贪局官员若是个个清廉公正、嫉贪如仇、办案精明干练、捉尽各种贪腐害虫,与民“共创廉洁社会”,必能让反贪局成为一个令人尊敬的机构。

但是,话是这麽说,反贪局目前却似一个好好先生,不但不令人畏惧,距离“令人尊敬”的理想,又似还有一段空间。

如果反贪局令人畏惧或令人尊敬,大马在2007年的贪污指数排名,就会像新加坡一样,在179个国家之中名列第4,而不是排名43。

阿末赛益又说∶“香港廉政公署采用我们的法律和向我们学习,在提控显赫名人方面,我们拥有比他们更卓越的记录,我也不认为在这个区域内,有哪个反贪机构会比我们更积极采取行动对付涉贪的高官显官。”

此话则大有问题。

香港廉政公署虽然比大马反贪局迟了7年才成立,但是,廉政公署这些年来打击贪污的表现和成果,不但获得香港政府及广大市民的支持与赞扬,也使香港成为全球最廉洁的地方之一。

香港廉政公署不但受到香港人尊敬,在本区域,也是一个家喻户晓、受到敬仰的机构。它所拥有的独立运作权、严谨的纪律和程序,以及反贪官员崇高而专业的精神和使命感,都是我们所欠缺的,港廉政公署有需要向我们学习吗?

如果说,“在提控显赫名人方面,我们拥有比他们更卓越的记录”,那只能说明,我们的高官或公务员普遍比别人贪污腐败,显赫名人不把反贪局放在眼里,肆无忌惮地进行各种贪污的不法勾当,不过是进一步证明,反贪局既不令人畏惧,也不受人尊严而已。

越多高官显要涉贪,越凸显大马政府体制内处处存有污秽、见不得光的阴暗角落,这种现象值得我们省思,并不值得炫耀。

香港廉政公署作为一个独立的反腐机构,拥有检控权,运作透明。

大马反贪局同样是一个标榜独立的反贪机构,却在调查2名高官被指涉贪案件上,受到总检察署指示停止调查行动。

香港廉政公署一旦嗅到任何高官显要或公务员有贪腐气味,或有民众投诉,便会主动展开调查,搜索证据。

我们的高官即使建了与身份收入不符的豪宅,而且被媒体大肆渲染,大马反贪局还是嗅不到贪腐的味道;即便贪腐的味道已经无法掩盖,还须要民众提呈证据,他们才会采取调查行动。

两个反贪机构相比,谁长谁短,人人皆知,反贪局总监说我们比人家卓越,我希望这是记者的“误解”,否则要被人家讥笑我们是掉到井里的那苹蛙,见识短浅,却又妄自尊大。 (星洲日报/情在人间?作者∶陈宝卿?言论不代表本站立场•2007.10.02)

No comments: